扣缴义务人须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员工代扣代缴个税,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同步、工资薪金申报及税款缴纳,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申报缴税。

扣缴义务人(通常是用人单位)在个税申报中负责为员工代扣代缴税款,并同步采集、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操作主要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不是个人所得税APP。
一、扣缴端安装与登录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各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安装最新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首次使用需用企业税务登记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等)实名注册,并绑定办税人员。登录后系统自动匹配该单位下的全部在职员工信息。
二、人员与扣除信息采集
员工信息需先完成“人员信息采集”:支持批量导入Excel或单个添加,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任职受雇从业类型等,点击“报送”并“获取反馈”确认成功。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取:
- 员工已在个税APP中填报并指定“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单位在扣缴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系统自动同步2026年度已确认信息;
- 员工未填报或选择“自行申报”的,单位无法获取其扣除信息,需提醒员工尽快在个税APP中完成填报并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项。
其他可税前扣除项目(如个人养老金、公益捐赠)也需在此模块手动录入或导入凭证。
三、工资薪金申报与税款计算
每月发放工资前,在【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填写当月员工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5000元/月)、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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