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网友 某咸鱼的小号、三元不二 提供线索! 12 月 12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健全广告监管机制,聚焦当前广告活动中突出存在的问题,例如:借第三方报告之名,在广告中集中堆砌“行业第一”类表述,人为制造细分赛道“第一”标签;以及惯用“大字抢眼、小字免责”的手法,变相弱化关键信息,加剧市场无序竞争与“内卷”态势。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其中明确指出:若广告中涉及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规格、有效期限、优惠条件等内容,并通过引证方式加以说明的,严禁采用缩小字体、更换字体样式或使用与背景色高度接近的文字颜色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也不得借此对上述要素作出明显限缩性解释,或违背公众普遍认知与常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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